关于六安市本级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和记娱乐app

——2022年7月25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审计局发布时间:2022-08-02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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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计局局长  朱晓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共六安市委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2022年审计项目计划,市审计局对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要求,按照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意见,聚焦主责主业,突出审计重点,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促进重大政策贯彻部署落地见效,服务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市直相关部门和开发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预算执行总体效果较好,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积极财政政策成效明显。落实各项惠企纾困政策,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全年新增减税降费13.70亿元,兑现奖补7.51亿元,新增“4321”政银担业务83.72亿元。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发行政府专项债券113.72亿元,有效发挥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积极作用。

二是财政运行保持科学有序。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7.50亿元,增长11%,增幅居全省第3位。加大重点支出保障力度,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支出10.54亿元,“三保”支出221.7亿元,民生支出413.6亿元,民生工作在全省继续保持第一档次。六安市财政管理工作在2021年度全省绩效考核中位列第一。

三是统筹资金助力乡村振兴。全力支持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投入资金20.33亿元,保障落实“四个不摘”“四个不减”要求。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市场化竞争机制,拨付保费补贴 2.23亿元,增强农户农业抗风险能力。大力实施农业“138 n”、“6969”工程,投入12.8亿元,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四是财政管理改革深入推进。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预算编制等业务全面上线规范运行,各阶段实施进度居全省前列。出台应急救援、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建立健全权责配置合理、收入划分规范、财力分布均衡的财政体制。

五是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加强,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强化部门协作,切实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至2022年6月,上年度审计发现的94个问题,已整改92个,促进增收节支17.32亿元,制定完善制度12项;尚有2个问题正在整改中,审计机关将持续跟进,督促加快整改。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2021年度市直预算执行总体情况。2021年度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2.8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等99.81亿元,收入总量122.63亿元,支出总量116.75亿元,结余5.88亿元。

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4.2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等45.03亿元,收入总量109.30亿元,支出总量106.05亿元,结余3.25亿元。

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31亿元,上年结余等0.26亿元,收入总量2.57亿元,支出总量2.27亿元,结余0.3亿元。

市直社保基金预算保险费收入完成9.08亿元,财政补贴等62.48亿元,收入总量71.56亿元,支出总量61.13亿元。当年结余10.4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8.17亿元。

(二)2021年度市直债务总体情况。截至2021年末,市直政府债务余额227.53亿元,其中:政府债券余额224.45亿元,政府存量债务余额3.08亿元(均为外债转贷或国债转贷项目),政府债务余额较市人大批准限额235.49亿元低7.96亿元。

(三)市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

1.财政改革需进一步深化。财税部门非税收入征收信息共享机制未建立,财政部门不能及时准确掌握征管详细信息,无法对财政收入质量进行科学分析。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在资产管理、标准动态调整等方面仍不完善。

2.预算编制有待规范。项目支出中日常运转经费比2020年增加2087.2万元,增长2.2%。4个项目2021年支出进度低于50%,2022年仍继续安排甚至增加预算。收入预算编制不科学,部分单位预算收入编制数与实际执行数存在较大差距。

3.预算执行有待加强。43个项目预算金额4.74亿元,当年支出进度不足50%。部分追加预算报批程序不规范,追加内容不合规,个别项目追加资金执行进度仅为54.35%。

4.推进绩效管理不到位。政策落实不严格,未对部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评审),未将部分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公开,部分单位绩效自评质量不高。

5.决算草案编制不准确。部分单位未严格按照预算批复使用资金,未据实编制部门决算草案,实际支出数与决算数差异较大,个别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平台支出309.3万元,决算196.2万元。

(四)市开发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

1.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挂钩机制执行不到位,11个项目连续两年执行率不足60%,仍等额或超额安排资金478万元。预算执行进度较慢,66个项目预算金额5448.37万元,当年支出进度不足50%。转移支付资金373.98万元拨付不及时。

2.绩效管理不够细化。联动u谷六安制造产业园等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完整,未设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指标;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未开展,评价结果未充分利用。

3.财务管理不规范。村居财务管理方面存在固定资产未清查盘点、凭证附件不全、土地出租手续不完善、收入未缴税等问题。1581.05万元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未缴入社保基金专户。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投创中心4个部门单位及其14个所属单位,涉及资金24.65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审计仍发现以下问题:

(一)预决算管理水平有待提高。2个部门超预算260.64万元进行政府采购。1个部门无预算和超预算共列支费用35.59万元。2个部门存在决算编制不准确,预算公开内容不完整等问题。

(二)部分资金使用进度有待加快。6个项目预算金额2.7亿元,当年支出进度低于50%。1个部门管理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458.12万元结转至2022年,截至6月底仍有507.47万元未使用。1个部门管理的专项债券1237.95万元沉淀于项目单位,未退回市财政。

(三)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市直招商组工作经费绩效自评数据不准确,无依据填报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商业及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未开展绩效评价。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经费绩效指标值设置不科学,不能真实反映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四)财务管理有待规范。3个部门存在审核支付流程不规范,部分大额资金支出未经会议研究、往来账款清理不及时等问题。1个部门无依据提高工资标准多发工资2.34万元。1个部门存在超范围报销差旅费,报销凭证附件不完整,公务卡制度执行不严格等问题。

(五)代管资金管理不到位。主管部门未按上级政策要求修订完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制度,未建立三方监管账户定期对账制度,业务台账记录不规范。

三、重大政策贯彻落实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重点审计了以下方面:

(一)“稳就业”政策贯彻落实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2020年至2021年,全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用13.86亿元,投入资金2.5亿元用于职业技能提升,创业就业扶持等项目,援助重点群体就业1.8万人次,为我市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审计发现问题有:

1.部分目标任务未完成。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合格率目标任务为95%,实际为90.98%;新技工系统培养稳定率目标任务为95%,2018年至2022年实际平均为81.5%;就业见习岗位目标任务为496个,实际完成371个,完成率为74.8%。

2.对民办培训机构监管不到位。主管部门未对线下培训学时达标情况进行审查,18人未达到学时标准,占比11%。2家培训学校按规定应有在职教师32人,实际仅为8人;1家培训学校2名教师无资质等级证书。

(二)“助企纾困”资金专项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制造强省”系列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三重一创”专项资金、创新型省份专项资金、科技创新驱动专项资金、商业及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等,金额3.94亿元。审计发现问题有:

1.政策落实不到位。“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推进较慢。6个县区未制定并报送资金使用方案。1个部门未建立涉企奖补资金档案管理制度。

2.引导发展不明显。资金投向过于分散,部分企业奖补资金仅为100元、200元。资金使用方式单一,市本级当年安排的2亿元资金中,1.94亿元以直接奖补形式补贴到企业。5家企业获得奖补后停产或未生产。

3.资金管理不严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拨付给企业奖补资金1.13亿元。重复奖补2家企业技改提升资金40万元;未足额兑付3家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奖补资金11.6万元。

4.评审工作不规范。8类奖补项目存在未开展复评(核)、未开展现场核查、无现场核查意见、缺少评定依据等问题。3类奖补项目未按规定审核企业上报资料,评定口径和数据与文件规定不一致。

(三)农业产业化资金专项审计情况

2020年至2021年,市本级安排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2亿元,已支付0.61亿元,拨至市农投公司1.2亿元,结余0.19亿元。审计发现问题有:

1.资金效益待提高。拨付至县区4525.56万元,奖补对象401个,奖补范围广、对象多、资金量小,难以调动受补助对象生产发展的积极性。1.39亿元未使用,效益未发挥。

2.资金使用待规范。1个部门挪用38.85万元专项资金购置公务用车;1个部门在项目中列支履约保证金等非项目支出5万元;1388.35万元项目资金分配结果未公示。

3.项目管理水平待提升。4个县区在同一年度给9家企业重复发放市级以上项目奖补资金348.61万元;1个县区2家企业获得的50万元奖补资金用途与实际经营内容不一致。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对城区立体停车场等项目开展了跟踪审计,对二中校区周边棚改项目、龙河苑安置小区等征迁安置小区(地块)进行了征迁安置情况调查。项目总投资额90.63亿元,审计促进节约政府资金2.3亿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审计发现问题有:

一是部分项目存在预算编制质量不高,图纸设计深度不够等问题。

二是部分项目存在现场签证不规范,参建单位人员未请假长期不在岗等问题。

三是部分项目编制价款结算时存在高估冒算,多计工程造价等问题。

五、国有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等项目,审计了行政事业、国有企业和自然资源等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有:

(一)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资产管理工作不规范。1家企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制定资产接收、评估、入账、处置等制度,未按合同约定收取1.47万㎡房产的租赁保证金。市开发区12.18万㎡门面房、厂房等处于空置状态。1个部门管理的120套房屋未通过市场评估方式确定租金标准,20套房屋未通过拍租方式出租。

2.租金收缴不到位。1个部门管理的直管公房35.17万元租金未收缴;1家企业管理的经营性资产622.2万元租金未收缴。

(二)自然资源资产方面

1.资源环境规划编制不完善。个别县区未编制环境保护规划,未制定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编制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时未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意见。

2.自然资源管理不规范。1个县区在疏浚河道工程中无证开采砂石约200万吨。主管部门对2家单位取水数据统计不准确,少计取水量35.63万m³。

六、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

(一)促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明确要求,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扎实推动稳经济各项政策落地见效。进一步整合专项资金,创新使用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健全完善直达资金机制,确保实现惠企利民政策“及时、直达、精准、安全、绩效”的目标。

(二)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加快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落实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挂钩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强化预算约束,完善预算追加,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财政资金优先用于重点领域。进一步夯实决算编制基础,确保决算真实准确,公开透明完整。

(三)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突出绩效导向,将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作为绩效管理重点,深入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调整的衔接机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提高绩效目标设置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扎实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加大对部门绩效自评的监督检查力度,提升绩效报告质量和管理水平。

(四)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高效有序推进。落实《六安市本级政府性投资计划项目管理导则》的要求,压实设计、施工、管理等各方责任,细化工作举措,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做好征迁安置、施工管理、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管控,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运行安全,提高投资效益。

(五)加强国有资产资源管理,提高国有资产资源使用效益。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要求,落实管理职责,完善监管机制,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严格落实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促进自然资源资产高质量利用,使国有资产资源更好服务发展、造福人民。

本报告反映的是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县区、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做好审计整改工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2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审计法,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为推动六安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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