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六安市审计局审计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记娱乐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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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市投资审计局、直属分局:
《六安市审计局审计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经2013年第十四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六安市审计局
2013年5月31日
六安市审计局审计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一、为加强审计管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发挥高级审计人才的参谋、助手和智囊作用,建立市局审计专家库。
二、审计专家库一般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者专业特长的人员组成。具体人选、数量由局综合法规科按照标准和要求进行考核、提名,报局长办公会议确定。
审计专家库人选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补充。
三、审计专家库成员在总审计师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研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和审计工作重点;
(二)参与研究、复核重点审计项目的审计方案、审计报告等,提前介入要重审计事项有关问题的讨论、研究;
(三)参与研究制定审计规章、办法制度及有关审计业务操作指南;
(四)参与有关审计业务工作调研、审计执法和质量检查、优秀审计项目评比等活动;
(五)参与审计理论课题、审计实务重点和疑难问题的研讨;
(六)参加一般审计业务会议和审计业务会议,审议有关重要的审计事项和审计项目,发表审议意见。
四、审计专家库成员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由综合法规科根据会议或活动的性质和要求等因素,结合各成员的专业技术特长,提出需要参加的人选,报总审计师确定。
五、审计专家库成员参加一般审计业务会议的程序和要求,按照审计业务会议有关规定办理。
六、参加会议或者活动的审计专家库成员应对有关内容或事项保密。
七、本办法由局综合法规科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实行。
六安市审计局办公室
201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