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六安市审计局审计整改销号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公告-和记娱乐app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审计局发布时间:2023-11-02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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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加制定规范性文件的透明度,提高办文质量,现将我局草拟的《六安市审计局审计整改销号管理办法(试行)》全文在网上公布,广泛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发布。您可在2023年11月15日之前将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以书面或邮件方式提交。感谢支持!

地址:六安市审计局办公室  联系人:王占坤

电话:0564-3935598       传真:0564-3935596

电子邮箱:lasj0564@163.com


六安市审计局审计整改销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深入落实审计机关审计整改督促检查责任,完善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闭环机制,进一步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和审计成果转化,不断巩固拓展审计整改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央、省市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整改销号,是指中共六安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六安市审计局完成审计项目后,将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逐项汇总编制审计发现问题清单及整改情况表,被审计单位根据要求完善整改情况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照问题清单及时逐条逐项进行整改,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审计查出的所有问题全部整改落实。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审计项目是指经中共六安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立项,中共六安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六安市审计局发出审计通知书并出具审计报告的所有审计项目。

第四条 审计(调查)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等审计结果文书涉及的事项应纳入审计整改销号管理范围。

第五条 审计整改销号管理实行审计组负责制。审计组组长是落实审计整改销号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主审是落实审计整改销号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第六条 审计组在整改期限届满后,要求被审计单位及时将整改结果书面反馈审计组,反馈材料包括《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报告》《审计发现问题清单及整改情况表》(详见附件1)以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问题,审计组要督促被审计单位说明原因并提出继续整改的主要措施和完成时限。

第七条 审计组应对被审计单位报送的《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报告》《审计发现问题清单及整改情况表》以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完整性进行初步检查审核,必要时可实地复查,根据审核及实地复查情况,判断是否达到销号标准,完善《审计发现问题清单及整改情况表》并出具《审计整改销号审核流程表》(详见附件2),由审计组组长审核签字确认。

主要检查或者了解下列事项:

(一)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对审计机关作出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

(三)根据审计机关审计建议采取措施的情况;

(四)对审计机关移送处理事项采取措施的情况;

(五)其他需要检查或了解的情况。

第八条 审计组在整改期限届满后15日内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报告》《审计发现问题清单及整改情况表》《审计整改销号审核流程表》和相关整改资料报牵头业务科室审核。牵头业务科室要严格把关,整改一批、审核一批。对整改不到位、不符合整改要求的,退回审计组,由审计组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进一步整改落实。

第九条 牵头业务科室应在审核后,将《审计发现问题清单及整改情况表》《审计整改销号审核流程表》一并报送局综合法规科汇总,形成拟销号问题台账。

第十条 综合法规科定期集中对拟销号问题台账所列问题进行复核,适时提请局业务会集体研究认定,根据会议研究结果对问题进行销号或退回继续整改。对认定不予销号的问题,审计组应继续督促被审计单位进一步整改落实,直至问题销号。

第十二条 对因体制、机制或客观原因等导致被审计单位无法按要求完成整改的重大疑难问题,由被审计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市审计局审核确认,适时向市政府报告。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局综合法规科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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